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400期 >2019-01-25编印

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开始接受申报
获奖企业各奖励100万元
刊发日期:2019-01-2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云喜)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第七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开始接受申报,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申报市长质量管理奖。
  据了解,申报市长质量管理奖的工业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质量政策,连续正常生产经营5年以上;持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改进和管理创新成效显著;主导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企业技术水平、新产品研发能力、节能减排及经营结果处于我市同行业领先地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国家或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编写并主动向社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模范履行社会责任,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以申报材料送达日为准),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原则,不收取申报企业任何费用。
  市政府对获得市长质量管理奖企业各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企业各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