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288期 >2018-09-13编印

“1+6+20”报告模式 带来动力和活力
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侧记
刊发日期:2018-09-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通讯员杨兴华张新勇
  “镇人大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更换得太频繁,镇人大的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镇人大主席要分管、联系镇党委和政府的部分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镇人大的工作开展。”
  “部分代表履职不积极、不充分,审议报告时发言不主动,书写代表建议的质量也不高。”
  “80%以上的镇人大代表为职务代表,镇村干部占了绝大多数,存在着自己监督自己的问题。”
  ……
  为了破解乡镇人大履职难题,区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发现一些问题,并广泛征求基层人大工作者的意见建议,为市人大今后修订完善《条例》积累更多素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说。

20份镇人大自查报告
  “各镇人大自查,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党委重视情况、每年召开人代会情况、镇人大闭会期间履职情况……”5月3日,在潼南区人大常委会《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周德勋明确要求,执法检查组汇总的总报告,6个执法检查小组的报告和20个镇的自查报告都要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印发(即:“1+6+20”报告模式)。
  在4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就印发了《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各镇人大围绕本次执法检查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积极主动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各执法检查小组开展好前期执法检查工作。
  在已经出炉的20份自查报告中,不仅总结了《条例》执行中取得的成绩,还列出了实际存在的问题。
  同时,各自查报告还结合相关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塘坝镇人大建议,区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直接指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关注、主动协调,推动乡镇人大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得到解决;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简单实用的乡镇人大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
  崇龛镇人大则建议《条例》第三十一条加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作出决定。主席团决定接受辞职的,应当予以公告,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每个镇的自查报告都是要在会上印发的,哪个做得好,哪个做得差,一目了然。这就倒逼各镇更加重视此次执法检查,从资料收集、报告撰写、工作落实等方面都进行了专题研究。”古溪镇人大主席王松说。

6份执法检查小组报告
  “正是有了20份自查报告,区人大在分组开展执法检查时心里更有底。”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杨勇介绍,自5月中旬起,区人大常委会就组成6个执法检查小组,深入全区20个镇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和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全面检查《条例》在各镇的贯彻实施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各镇的自查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又发现了一些问题。”杨勇介绍,如部分镇原来的镇长已调离,新的代理镇长已到位,但原来的镇长还没“辞职免职”;人代会时间的确定不规范;人代会会议通知、会期确定也很随意;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无书面答复……
  “这些问题,并不是小事。”杨勇说,有的是领导意识不到位,学习贯彻《条例》不够彻底,有的是工作人员提醒不够,这些工作都必须在《条例》的规定下,认真执行,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贯彻执行和进一步完善。
  6个执法检查小组在深入检查后,分别形成各自的执法检查报告,对成绩的总结更加到位,对问题的分析也更彻底,并分别从强化宣传、促进代表履职、强化监督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如第六执法小组就建议,要根据新形势对镇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完善主席团议事规则和人代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6月4日,在潼南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组报告进行了审议。“以前只印发执法检查组1个汇总报告,对检查内容了解得不够深入、全面。通过‘1+6+20’的报告模式,并结合自己平时掌握的情况,审议就能更加客观、全面,发言也就更加有的放矢。”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样表示。
  周德勋强调,执法检查只是手段,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才是目的。为此,从7月下旬开始,潼南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再次带队到各镇进行督查,在肯定整改落实效果后进一步要求各镇必须继续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同时,以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人代会会议质量,增强依法履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自身建设规范化与制度化,从而增强代表工作的潜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