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278期 >2018-08-31编印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刊发日期:2018-08-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着眼于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一系列开创性成就,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正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根本目的
  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根本目的就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要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抓民生也是抓发展,既要通过发展经济为持续改善民生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又要通过持续不断改善民生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多有效需求,实现二者良性循环。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

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人民群众最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要针对这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和更充分就业,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改善民生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尽力而为。要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的新变化,坚持尽力而为,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量力而行,民生改善有一个从低层次到高层次、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将收入提高建立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将福利水平提高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改善民生既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也是人民群众自身的奋斗目标,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勤劳致富理念,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实现自身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开发工作出现新局面,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向世界证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应当清醒的看到,我国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截至2017年底,全国贫困人口还有约3000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居住在艰苦边远地区,处于深度贫困状态,属于脱贫攻坚“最重的担子”“最硬的骨头”。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要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

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做大“蛋糕”,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物质基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还要分好“蛋糕”,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职能。要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