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278期 >2018-08-31编印

区财政局多管齐下规范管理政府采购
刊发日期:2018-08-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谭春兰)今年以来,区财政局紧紧围绕采购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在分类管理采购方式、规范管理采购预算、限价评审采购项目、限时公示采购信息、实行专家评审制度上下功夫,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区财政局根据采购项目额度情况,将政府采购项目划分为集中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分散采购等方式。其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直接采用公务卡结算采购资金。该负责人介绍,区财政局还规范管理采购预算,坚持“无预算不采购”“无资金来源不审批”的原则,对所有采购项目进行层层把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管理采购资金预算;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限定采购最高价格,其中:达到规定额度的货物类、工程类采购项目,必须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确定最高限价;服务类采购项目,由业主根据市场行情自行申报最高限价;按规定需要公示的采购项目,必须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潼南区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此外,区财政局还实行专家评审制度,政府采购项目评标,由采购单位在区财政部门的监督下,采取语音抽取方式,从专家库系统中自动抽取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