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总第347期 >2018-07-09编印

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我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
刊发日期:2018-07-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唐苠涵李扬通讯员黄琳)近日,区农委组成检查组前往古溪镇对该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现场巡查执法检查,以落实农产品属地化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检查组先后前往实诚粮油种植股份合作社、龙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佳蔬菜专业合作社、龙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农丁农资经营门市,对各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记录情况、制度上墙情况、进销货台账建立情况、禁限用农药宣传张贴情况、农药分类摆放情况等进行了逐一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经营主体生产记录建立不完善、生产记录不详实、逻辑性差、有过期农药存放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发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执法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
  检查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落实区、镇两级属地化监管职责,明确生产经营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法律责任,对准出的农产品要严格如实登记,建立相关制度,完善标准化生产档案记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