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236期 >2018-07-05编印

强化责任落实 督导问题整改
我区17处水利工程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成
刊发日期:2018-07-0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云喜通讯员杨聃)近日,记者从区水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区集中排查汛期水利工程安全隐患17处(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合格率达100%。
  “今年,我们根据汛期特点和潼南实际情况,采取‘三强化’措施,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整改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77份。明确项目法人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具体内容和兜底目标。其次,强化督导检查,以督查落实为抓手,严格实行工程安全实时督查制,及时开展汛期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和环节抽查30余场次,督查重点项目13个。严格落实水利项目“全方位监控”管理措施11条,强化责任跟踪,夯实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强化问题整改,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目标,认真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问题台账制,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全面梳理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逐项整改销号,及时反馈整改结果,为汛期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