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总第252期 >2018-07-27编印

晒承诺 见行动
刊发日期:2018-07-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区消防支队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为市民办理消防审批业务。

区消防支队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为市民办理消防审批业务。

区民政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为一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

区民政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为一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


  

区消防支队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 彭卫
“区消防支队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主要承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业务。”7月26日,区消防支队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彭卫告诉记者,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事项审批时限由承诺10个工作日优化为2个工作日,仅须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优化为3项,其余审批项目在法定时限上优化50%以上,免费提供办事指南、接受咨询,为群众办理消防业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为了向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区消防支队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面向社会郑重承诺:一、现场受理,公正服务。消防受理窗口针对每个项目的申报资料,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查,对于资料符合要求的,立即受理登记,做到即时即办,采取网上流转,绝不网外循环。二、弹性工作,灵活服务。消防受理窗口将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当办立办”的要求,开通“绿色通道”,及时调整工作时间,主动为办事群众提供延时服务。三、限时办结,周道服务。对群众办理的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手续齐全的,消防受理窗口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向群众提供办理进度查询渠道。对办理中出现疑难问题确需延期的,在请示报告的同时,会及时通知当事群众并做好解释工作。四、一次性告知,温馨服务。对申报资料不齐全的,消防受理窗口将一次性告知群众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杜绝同一项目多次告知不同问题的情况出现。

区民政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首席代表 徐敏
  “区民政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主要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结(离)婚姻登记证等业务。”7月25日,区民政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首席代表徐敏告诉记者,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方便群众办事,相比以前,区民政局增加了结婚登记窗口,每天结婚登记量可提升百分之二十;扩大了等候休息区,给群众提供更加宽敞温馨的等候环境。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区民政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向广大办事群众郑重承诺:一、婚姻登记处始终坚持以“依法登记、为民服务”为宗旨,认真执行婚姻、收养法律法规,实现规范化管理。二、在显著位置公开办事指南、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职责。三、窗口实行首问责任制度、按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网上预约办理制度、考核考评制度、投诉问责制度等。四、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婚姻收养登记规定的行为,经调查属实,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更多精彩请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