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251期 >2018-07-26编印

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 全力推动我区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
曾菁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刊发日期:2018-07-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陈靖张艺凡)7月25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听取《关于“7.12”洪灾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潼南区城市品质提升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区委书记曾菁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江志斌,区委常委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对防汛工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重视,要结合我区抗击“7.12”洪水过境灾害和当前连晴高温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将损毁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分类指导,科学合理规划,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在明年汛期前全面完成。要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重点做好低洼地带居民搬迁和垃圾集中处置等工作,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全面实效。要在恢复农业生产过程中,同步推进蔬菜品种调整优化,增加中高附加值产品试种和供给,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要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据实上报受灾情况,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增强定力、传导压力,加强应急值守、动态监测和信息合作共享,全面抓好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火等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要按照《潼南区环境保护集中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贯彻“全方位、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全面排查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整改一批、处理一批、曝光一批,努力构建环保责任体系和环保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强调,要做好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全区上下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要求,加强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城市品质提升。要在加强城市管理方面下功夫,稳步推进管网下地和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与时俱进提升城市工作水平。要在重点项目建设上下功夫,坚持统筹协调、科学施策,注重民生导向,强化分类指导,加快推进一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实施,努力为市民创造舒心悦心的美好家园。(紧转3版)
  (紧接1版)会议指出,发展民营经济,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体现,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坚持民营经济在区域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围绕我区“四个做大做强”,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步伐。要把持续扩大招商引资作为发展动力源,坚持做大民营经济总量。要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民营企业质量,抓好抓实一批规模大、效益好、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民营企业。要提高工作效率,立足民营经济发展“准入难”“创业难”等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率,着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要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具体问题,提高生产要素保障能力,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能。要立足高素质,注重思想引领,弘扬企业家精神,大力培养民营企业家和人才队伍,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重庆产业人才队伍。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了市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相关要求等近期中央、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听取审议了《潼南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有关事项》等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