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理论·综合总第250期 >2018-07-25编印

2018年应届贫困残疾大学生将享入学救助
刊发日期:2018-07-2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熊潋)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市残联、区残联将安排资金,对我区2018年应届贫困残疾人大学生、贫困残疾人子女应届大学生予以入学救助,对在校贫困残疾大学生进行生活救助。
  据悉,此次资助的标准为:对2018年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及特殊教育学院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予以一次性入学救助。残疾大学生本科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每人5000元,专科和高职每人3000元;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本科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每人2000元,专科生和高职生每人1500元。对在校贫困残疾大学生(当年已实施一次性入学救助的除外)实施生活救助,每人每学年2000元。
  区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申请救助的条件包括:学生本人及父母须系潼南户籍;学生本人或父母(残疾人子女大学生)须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领取农村社会救济金。
  被各高等院校录取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三代残疾证)和入学通知书原件,低保证原件或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贫困证明,以及近期学生免冠1寸照片3张。系残疾人子女应另持户口薄原件,于8月25日前到镇(街道办事处)残联登记,填写相关表册。各镇(街道)残联在8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至区残联教育就业办公室。
  据了解,此次救助活动,系应届贫困残疾大学生的由市残联审定和救助,系贫困残疾人子女应届大学生的由区残联审定和救助。救助资金发放前,被救助入学学生需将就读学校在校证明和缴费凭据交区残联,由区残联通过银行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