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总第213期 >2018-06-05编印

刘立民在我区组织收听收看全国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时要求
深刻领会精准发力 知责履责尽责
刊发日期:2018-06-0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松)近日,全国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我区组织收听收看。副区长刘立民参加。
  会议就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规定》各项措施要求的贯彻落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分管领导原则上要由本级党委常委中的政府领导担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以宣贯落实《规定》为契机,层层压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会后,就如何贯彻落实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刘立民指出,各镇街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在知责上找准定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准发力,将责任入脑、入心、入行;要狠抓责任担当,在履责上靠实本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责任;要强化追责问责,在尽责上落实到位,各镇街部门要更加积极地履职尽责,主动谋划,主动作为,当好参谋助手,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迈向新台阶、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