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224期 >2018-06-15编印

区公安局开展“执法守法 远离赌博”宣传周活动
什么是赌博?民警告诉你
刊发日期:2018-06-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周杭)近日,区公安局“执法守法远离赌博”宣传周活动走进滨江公园,来自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和正兴街派出所的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市民远离赌博。
  “大家一定要分清赌博和娱乐的区别,提倡适度娱乐,打击赌博行为,如有相关线索可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活动中,民警围绕构成赌博的条件、程度划分以及赌博和娱乐的界限等问题,为市民一一解惑,让不少市民对赌博违法犯罪有了新的认识。在现场了解情况的何女士告诉记者,以前还不知道,原来只要一次输赢在200元以上就构成赌博违法行为了。“回去以后,我一定要向亲戚朋友们说道说道,平时大家娱乐一下就好。”何女士说。
  据了解,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钱财为赌注,使用某种方式或者工具比输赢来非法获取钱财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查禁赌博条例》,赌注达到20元以上,一次输赢金额200元以上,六个月内参与赌博三次以上输赢累计金额2000元以上,三者有其一即构成赌博违法行为;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三者有其一即构成赌博罪(聚众赌博),一经成立,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