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90期 >2018-05-03编印

坚决打赢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战
本报评论员
刊发日期:2018-05-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潼南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出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1+1”行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齐动员、齐参与,紧盯农村地区“脏、乱、差”现象,通过100天的集中整治,坚决打赢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战,把中央和市里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到实处,把潼南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打赢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战,要突出重点,一抓到底,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顺应群众期待,社会高度关注。要重点抓好城镇环境卫生治理,整治乱扔乱倒、乱拉乱搭、乱停乱放问题;要重点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百日清扫活动”,域内水域清漂打捞和垃圾清运工作;要重点抓好场镇生活污水治理,整治污水直排,保护城乡生态环境;要重点抓好农业废弃物治理,推广使用农业生产新材料、废弃物利用新技术,从源头减少农业种植污染;要重点抓好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强化日常监管,严格审批审查,加大粪污治理投入,切实改善农村面貌。
  打赢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战,要全区动员,全民动手,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环境卫生关系你我健康,美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生活质量、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应尽职责。要坚持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把“百日攻坚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常,明确专人负责,搞好协调配合,动员各方社会资源和力量,迅速形成合力,确保开展顺利、推进有力。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村民自治,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带动农村居民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努力成为守护环境的保洁员、美化家园的监督员、倡导文明的宣传员。
  打赢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战,要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不是一次短期活动,不是一次形象工程,绝不能“刮一阵风”就完事。要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与环境保护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断提升治理水平。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真正做到农村环境卫生天天都要管,处处有人管,并立足农村生活特点,遵循自然的规律,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要健全完善清扫保洁,垃圾、污水、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处理长效机制,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彻底改变陈规陋习,倡导形成文明健康卫生新风尚,让农村美起来、生活好起来。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功在当代、惠泽千秋。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补短板、谋长远、重潜绩、压茬干,我们就一定能够让新时代的乡村富起来、美起来,让美丽乡村成为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