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95期 >2018-05-10编印

分类收集 集中处理
我区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刊发日期:2018-05-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欧胜涛通讯员姚贵元)近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区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实现全覆盖,处置率达100%。
  在区人民医院设立的医疗废物暂存处,医疗废物按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五大类分别装在黄色塑料箱里一字排开。“每天从各科室收集来的废物要经过分类登记和灭菌处理后才能入箱,而且暂存时间不超过三天。”该院负责人代春兰介绍。
  据了解,近年来,区卫生计生委制发了《卫生计生系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投入177.5万元,对全区公立、民营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设备统一改造升级,配备了标准化的医疗废弃物收集设备。各医疗卫生机构(单位)专门聘请了专业保洁公司的清洁工进行日常保洁,并对从医场所环境实行网格化管理,细化科室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病人入院时,提醒病人及亲属,指定堆放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场地,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卫生。
  同时,我区卫计委细化医疗废弃物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专人管理登记制度。对全区421家医院、疾病控制中心、血浆站、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锐性器具等,每天指派专人按时收运到指定的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点,集中堆放贮存,详细登记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和者数量、处置方法及最终去向,规范设置警示标识,按不同颜色分类整理归集、包装、交接、运输。做到应收尽收,科学规范管理,“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每个环节,经办人员都要登记、签字,交接单保存时间3年以上,确保医疗废物入库有据,出库有帐,去向可追溯。在48小时以内,统一交由专业公司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区卫计委主任李春燕介绍说,“以前地处偏远镇街的卫生院由于条件有限,只能将医疗废物焚烧、填埋处理,这样不仅有交叉感染的隐患,还会造成空气、水源污染。现在经过规范后,这些卫生院会将感染性、损伤性等废物密封送往交通便捷的相邻卫生院,再由专业公司收集后统一处置,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了医疗废物废水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