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74期 >2018-04-12编印

重庆市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潼南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刊发日期:2018-04-1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动员会现场。记者田茂培摄

动员会现场。记者田茂培摄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扬唐苠涵)4月11日下午,重庆市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潼南区工作动员会召开,第十三督察组组长、市卫生计生委巡视员方明金通报了督察任务、总体安排和要求,副组长、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米金套对潼南区配合做好督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委书记曾菁华作动员讲话,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志杰主持。
  方明金指出,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对区县环保工作的集中督察,是对党的十九大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反复强调,要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市委五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方明金强调,督察工作将重点突出问题导向,主要督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及重庆市有关条例、意见、方案、通知等落实情况,中央巡视“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中办二次回访调研反馈的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五大环保行动”推进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变化特别是区域流域环境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
  米金套就做好集中督察配合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潼南区向督察组汇报工作时,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回避,不夸张,不误导;向督察组提供相关资料文件时,要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同时,坚持边督边改,高度重视督察组移交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的环境问题,力求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以解决实际问题来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来取信于民,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曾菁华就认真配合督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和表态性发言。他指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既是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把脉问诊,也是对区委、区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一次全面检查。全区各级部门务必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环保督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统一到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上来。
  曾菁华强调,要把配合好环保督察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检验贯彻新发展理念成效的重要实践。全区各级部门要迅速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支持配合,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执行督察组的要求,始终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增强接受督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决服从督察组的决定和安排,实事求是向督察组反映情况,畅通信访渠道,加强舆论引导,为督察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曾菁华强调,督察是体检,整改是关键,提升是目的。要正确面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珍惜督察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将本次督察作为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补齐短板的难得契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全力配合做好本次督察工作,倾力抓好相关问题整改,不断提升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潼南。 (紧转3版)
  (紧接1版)根据安排,督察组进驻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5月1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察期间,督察组设立了电话专线(023—44222133)和举报信箱(电子信箱:hbdcrztn@163.com;邮政信箱:重庆市潼南区邮政专用信箱8401号),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20点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投诉举报。主要受理人民群众对潼南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督察期间有关情况和相关结果将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市级和潼南区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重庆市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市环境监察办有关人员,潼南区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其他成员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主要领导,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