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48期 >2018-03-07编印

区法院“给力”执法
农民工顺利拿回“血汗钱”
刊发日期:2018-03-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唐苠涵)近日,区法院对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系列案件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成功为农民工要回“血汗钱”。
  2012年,胡某承包某工程,聘用黎某等8人在工地做工,后因拖欠黎某等人工资被告上法庭。区法院判决胡某支付工资30000元。判决生效后,胡某始终未履行法律义务,2017年1月,黎某等向区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着手查询被执行人胡某名下的房产、银行存款等财产信息,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库,并先后两次发出搜查令,搜查胡某居住地,但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申请人提供胡某活动线索,执行法官精密布控、连夜蹲守,成功将胡某抓获,并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经反复教育,最终在法律的震慑和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胡某筹款将拖欠黎某等8名农民工的工资悉数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