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56期 >2018-03-19编印

禁渔期接群众举报
我区成功查获一起电捕鱼案
刊发日期:2018-03-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欧胜涛)“喂,渔政管理站吗?涪江唐官窑水域有人电鱼。”3月12日16时许,区渔政管理站接群众举报,涪江水域有人在电鱼。该站经过蹲守抓获涉案嫌疑人一名。目前,此案已移送区公安局处理。
  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区渔政管理站经过缜密部署,随即组织执法人员、护渔队员及部分渔民赶赴现场布控,经过长达6小时的蹲守,终于将“满载而归”的涉案嫌疑人李某抓获,当场查获塑料船1艘、电捕鱼器1台、电瓶2台、带电线的舀子杆3根及各种渔获物41.05公斤。经询问,该涉案嫌疑人对电鱼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涉案船只、非法捕捞工具进行了登记扣押,并将渔获物放生。
  据了解,潼南三块石拦河坝至航电枢纽大坝之间的涪江干流及支流(包括渠河,又称人工运河)的天然水域为常年禁渔区,全年禁渔,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促进渔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区渔政管理站将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捞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