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55期 >2018-03-16编印

维护消费者权益 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2017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25万元
刊发日期:2018-03-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唐苠涵)3月14日,记者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2017年,该委员会接受消费者咨询、来信来访836人次,受理并解决消费者投诉2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25万元,解决率达100%,有力维护了全区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据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周瑜透露,按照投诉问题的类别划分,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3名。
  周瑜介绍说,网购商品的售后服务仍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这方面的投诉比重也不小。因为网购大多涉及异地维权,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只能通过网购平台、聊天工具、电话等远程方式与卖家协商。当协商不成,交易平台售后服务不到位时,异地维权的困难就容易导致消费纠纷。
  另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老年保健品消费纠纷越来越多,许多所谓新中药材、新食品的产品噱头十足,让消费者难辨真假。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老年人在购买保健品时不要听信虚假、夸大宣传,不要盲目参加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集会,在购买保健品时,应索要发票及相关凭据并妥善保管。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