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唐苠涵)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员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发挥辅助职能,主动协调处理案件,司法为民暖人心。
近日,黎某被潼南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其患有甲亢性心脏病、急性肝炎症,现被取保候审。司法鉴定人员接到承办法官委托鉴定后,仔细审查相关材料,认为黎某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就鉴定部门的级别、范围进行协商。司法鉴定人员先后联系了八家市内医院,但因级别、资质、设备等不符合鉴定要求而无法鉴定,经多次协调和反复甄别,最后由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区法院委托鉴定。考虑到黎某健康状况较差,经请示院领导,联系区中医院提供救护车、医护人员等援助,并与法警大队、公安局相关人员一同将黎某送往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和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