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要闻总第361期 >2018-12-07编印

我区“构建书香社会”各类评选揭晓
区政府办等30个集体或个人获荣誉称号
刊发日期:2018-12-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波)12月5日,记者从区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历经近两月的区书香机关、企业、学校、家庭及阅读之星评选活动进入公示期,区政府办等5个书香机关、育才小学等10个书香学校、黄西北等5个书香家庭、区传媒集团等5个书香企业和张渝扬等5名阅读之星获评并予以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设书香社会及学习型社会的部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全民阅读、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10月,我区相关部门联合在全区开展了书香机关、书香企业、书香学校、书香家庭、阅读之星评选活动。决定在全区评选出书香机关10个、书香企业10个、书香学校20个、书香家庭10个、阅读之星10个。评选按照择优推荐原则,区直机关工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妇联、区传媒集团分别负责推荐候选候选书香名单。历时近两月,根据评选程序,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群众投票和专家评选意见,产生书香机关5个、书香企业5个、书香学校10个、书香家庭5个、阅读之星5个,并报潼南区读书月活动办公室审定,最终确定了区政府办等30个集体和个人名单,并将于12月5-11日在全区公示。
  据区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潼南日报》《潼南网》《潼南手机台》等官方媒体了解公示名单,若对被公示名单若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或区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为:02344581499、023-8165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