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360期 >2018-12-06编印

区文化委“1+4”项目评审组开展文艺节目评审
优选文艺表演节目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刊发日期:2018-12-0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图为小品《河长上门》一幕。

图为小品《河长上门》一幕。


  

全媒体记者 周杭

  近日,区文化委“1+4”项目评审组对全区各镇街民间文艺团体展开文艺团队评审工作,通过审查和评判等机制实施,培养更加优秀的文艺队伍,切实发挥我区民间文艺团队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我区大力推动群众文化事业发展,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1+4”等项目实施,使文艺演出覆盖到了全区22个镇街的村(社)级单位。

评审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好节目”
  “全镇上下齐动员,扫黑除恶出重拳。护大局、保稳定,书记镇长首当先……”在崇龛镇崇龛社区文艺工作室,区文化委“1+4”项目评审小组正在对当地的文艺表演团体进行节目评审。
  当天,该镇的《菜籽花儿开》《河长上门》《扫黑除恶创佳绩》等一系列涵盖舞蹈、快板、小品等多种表演类型的节目接连上演,趣味横生的表演也引得现场观众掌声不断。
  “在崇龛镇,我们已经评审了10余个村级文艺团体,大多数的文化节目呈现形式多样,涌现了不少优秀的文艺作品,把党的声音融入到了节目当中。比如崇龛社区文艺队特别创作的扫黑除恶和抵制邪教的三句半和快板等节目。”区文化委“1+4”项目评审小组成员杨苗表示,这样的节目形式非常好,通过大家喜闻乐见的表演,让党的政策更加深入老百姓的人心。
  “我觉得这些节目都很不错,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现场,群众纷纷表示,观看节目后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邪教,什么是正气。
  “评审工作是优化村级文艺团体建设的重要一环。通过审查,我们可以发现节目中存在的不足,通过优秀队伍的评选,带动各级文艺团体争优创优,向好发展。”杨苗告诉记者,从其他评审小组反馈的情况来看,全区各镇街的村级文艺表演团体发展趋势总体向好,像米心镇等文艺团体,呈现出了队伍年轻化的态势,表演也更加接地气、吸引观众。

完善机制培养优质村级文艺队伍
  近年来,我区利用多种措施,完善机制,大力支持村级文艺队伍建设。通过连续4年的文艺购买服务,充分发挥文艺引领作用,用优质的文艺表演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实行和完善评价机制,优化村级队伍建设。“节目评审只是我们评价村级文艺团体的其中一环,更重要的是团队的管理制度,表演资料的审查和群众反映测评,仅完成整个评价过程就需要近2月的时间。”杨苗表示,为了印证真实的服务效果,我们将在测评期间对各个镇街的群众进行随机调查,用观众的真实感受来形成整个评价过程的闭环。
  提升团队创新力,传递社会“好声音”。据区文化馆相关负责人介绍,区文化馆每年会定期对各个文艺团体的骨干成员进行提升训练。今年以来,共开展村级文艺团体骨干集体培训2次,安排全员文艺干部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通过集体培训和文艺干部下乡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包括舞蹈技巧、小品创编、声乐指导等多个大类的艺术培养,从而提高村级文艺队伍的文艺表演能力和自主创新力;同时,提倡把社会主义正能量融入文艺创作和表演,在基层群众中传递社会“好声音”,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助推群文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