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360期 >2018-12-06编印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刊发日期:2018-12-0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鹏)12月4—5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区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芳、丁传述、周鸿、陈默,区领导刘玉梅、江发茂、况向东,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人大各专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镇街人大负责人等参加或列席,6名公民旁听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潼南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修订草案);听取区了人民政府组成部门4个主要负责人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余主要负责人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2名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
  周德勋指出,要进一步深刻认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审计法等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的同志要进一步树牢人大意识,重大决策出台前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