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已于2018年12月5日经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于2018年12月5日起施行。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