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综合总第326期 >2018-11-09编印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公安机关责无旁贷
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刘立民
刊发日期:2018-11-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在改革开放40年的时间节点,以党中央的名义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具有标志性的意义。这次会议不仅重申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一贯支持,分析了民营企业走出困境的信心所在,更重要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没有改变”(即:①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改变;②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改变;③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改变)“六大实际举措”(即:①减轻企业税费负担;②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④完善政策执行方式;⑤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⑥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讲话,让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11月2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紧紧围绕做实“六大举措”,从下更大力气抓工业经济、下更大力气抓项目投资、下更大力气抓外贸增长、下更大力气抓居民消费、下更大力气抓企业服务、下更大力气抓安全稳定六个方面,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了全市下一步经济工作。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公安机关责无旁贷!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区委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潼南公安工作实际,狠抓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狠抓服务措施的细化完善,以亲商安商护商新作为,助推新时代民营经济新发展。
  第一,坚定不移强打击,依法作为护权益。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是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特别是对普遍关切的涉黑涉恶、故意伤害企业负责人、盗窃诈骗侵占企业财产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一律落实“三见”措施(即:分管局领导和警种负责人报案当面接待、事中当面通报情况、结案当面交换意见)和“交办督办案回访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律使用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增施,坚持审慎、谦抑、善意原则。
  第二,主动靠前抓秩序,排忧解难优环境。坚持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作为服务发展的关键任务。着眼企业规模结构和分布特点,抓实抓好周边秩序整治,加快视频监控补点扩线,优化巡逻力量布点运行、滚动整治治安乱点,常态治理交通堵点,适时排查安全隐患、不断净化企业周边环境。抓实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常态排查涉企矛盾纠纷,密切关注欠薪讨薪、权属纷争、合同履行引发的冲突对抗,加强情况掌握和趋势分析,适时提出对策建议,着力推动源头化解,防止经济问题向社会领域传导。抓实抓好突发情况处置,对可能出现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意阻工、暴力讨债,制定分类处置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科学处置,以“早、小、快”的积极应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安心经营。
  第三,换位思考出新招,贴心服务求实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和《新10条》,既抓规定动作落地,又抓自选动作创新。既要着力规范政商关系,秉持“亲”“清”二字,主动服务、优化服务、精准服务;也要着力减负惠企便民,千方百计帮助企业降低涉及公安机关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物流成本。既要对焦企业群众办事需要,加快发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做到上网能办、就近可办、紧急快办、最多跑一次;还要强化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依托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定期上门走访座谈等制度,帮助企业了解有关涉企犯罪的新情况、经营风险的新动向,掌握识别技能,增强防范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