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总第353期 >2018-11-28编印

我区公布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
防治水土流失 改善生态环境
刊发日期:2018-11-2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云喜)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有关规定,日前公布了“重庆市潼南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要求相关镇街抓好实施。
  “本次共划分了两大区域,一个是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一个是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重点预防区为吉星寺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卧佛、五桂、新胜3个镇27个行政村,幅员面积173.44平方公里,重点预防区面积112.41平方公里,重点预防面积55.49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31.99%。该区域水土流失轻微,但潜在危险较大。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是: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以维护和增强水土保持功能为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措施,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保护好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作用,多措并举,形成综合预防保护体系。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又细分为4个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小区。分别为:毗卢寺河流域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生鲢河流域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鹭鸶溪河流域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平滩河流域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米心、玉溪、古溪、双江、花岩、龙形、上和、桂林街道、梓潼街道、别口、田家、太安、塘坝、小渡、寿桥15个镇街91个行政村,幅员面积495.23平方公里,重点治理区面积495.23平方公里,重点治理面积182.50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36.85%。该区域水土流失严重、危害较大。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是: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加快治理进度,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合理配置工程、林草、耕作等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
  “我区公布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目的是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全区水土保持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推进潼南生态文明建设。”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