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总第338期 >2018-11-27编印

《重庆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公示
潼 南 两 处 历 史 建 筑 上 榜
刊发日期:2018-11-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云喜)日前,重庆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向社会公示了《重庆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潼南区太安罐头厂第一车间和太安罐头厂水塔两处历史建筑上榜。
  据介绍,本次入选的老建筑共有161处,来自全市各个区县。而建筑形态也非常丰富,包括民居大院、祠堂洋楼、碉楼碉堡、工业遗迹、学校建筑、基础设施等。
  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它和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有一定区别。文物建筑是具有一定文物价值的建筑,历史建筑是具有一定建筑价值的建筑。
  今年9月1日,《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街区、名镇、名村、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将得到进一步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让我们可以留住旧日时光,延续城市文脉。
  《条例》设立保护与利用专章,对人口结构调整、业态策划、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历史建筑的使用和交易等内容进行规范,明确了历史建筑可以通过依法转让、抵押、出租等形式进行保护利用,并鼓励通过减免国有历史建筑租金、放宽国有历史建筑承租年限、减免历史建筑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奖励容积率等方式促进保护利用,实现“保护+利用”,让历史文化可持续发展。
  太安罐头厂建于五六十年代,占地面积251642平方米,其中生产区占地面积87156平方米,是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出口罐头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远销国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