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清税注销。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扬)日前,记者从区税务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区税务局自10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税务注销便利化服务举措,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实行简易注销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简并办理流程和减少报送资料,落实市场主体便利化退出,确保注销便利化改革落地落实。
“我们设置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实施专人专岗‘套餐式’服务,企业清税注销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个体清税注销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10月以来办结业务130件;对未产生涉税事项或存在涉税事项但未申领发票、未拖欠税费、未欠缴罚款、未产生滞纳金的企业免予办理清税证明,由企业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简易注销,10月以来已有83户企业享受免办政策。”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区税务局实行税务注销“告知承诺制”,即纳税主体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全,可作出限时补齐承诺,税务机关容缺受理,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此外,区税务局还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简化税务注销流程,实现办件资料内部联动流转、办理事项限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