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336期 >2018-11-23编印

我区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认定标准
刊发日期:2018-11-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陈靖)11月20-22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重庆市3个区县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进行督导评估认定。22日上午,市2018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意见反馈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在渝召开,督导检查组认为,我区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认定标准。
  11月20——21日,国家督导评估专家组褚宏启一行来到潼南,对我区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进行督导验收。督导检查组一行对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在潼南区汇报答辩会上,区委书记曾菁华汇报了我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区长王志杰对有效化解大班额、治理“择校热”、建立教师薪酬增长长效机制等问题,接受了专家专题答辩。会上,褚宏启从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人、钱、地等方面,就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随后进行的实地走访环节,国家督导评估专家分为2个小组,分别到8所中小学(含2所村小学和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进行了督导评估。
  在昨日的会议上,国家督导评估专家组反馈督导意见时指出,督导评估专家一致认为潼南区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认定标准,专家组将把此次督导评估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果断决策,举全区之力,把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当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保障教育机会公平均等为重点,努力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让教育驶入优质均衡发展“快车道”,让全区每个孩子都享有更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