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327期 >2018-11-12编印

区环保局:打好蓝天保卫战 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刊发日期:2018-11-1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波)近日,记者从区环保局获悉,截至10月31日,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2ug/m3,与去年同期持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8ug/m3,较去年同期下降17.4%;优良率83.6%,较去年同期上升5.3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我们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突出抓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每月随机对5户以上的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和采样监测,对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或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强化扬尘污染防控,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每天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部位进行巡查,重大项目落实专人驻场监管。对措施不力、污染严重、屡教不改的施工项目,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罚,绝不姑息手软。”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加强露天焚烧防控,我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区、镇(街)、村三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10月以来,加大专项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焚烧行为21起,共出动车辆40车次,140余人次,发现和及时扑灭火点33处。严格控制交通尾气污染,大力推进“免费充、绿色行”,推进新能源汽车普及,加强骑游步道、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严格执行环保准入标准,严禁低于国四标准的车辆新注册和转入;对未经环保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发放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此外,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区印发了《重庆市潼南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潼南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题工作会,及时调查更新大气污染源清单,重新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一厂一策”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环保、气象部门联动,加强重污染天气人工干预,努力减小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
  据介绍,我区还狠抓砖瓦行业企业整治,严格按照市里安排部署,对不符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的企业一律淘汰关停;对无环保设施或不能达标排放的限期停产治理;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挂牌督办,整治无望的一律依法关停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