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总第314期 >2018-10-24编印

快去区城管综合执法局领取您的暂扣车辆
超过规定期限将依法报废
刊发日期:2018-10-2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陈靖)你的电动车是否因违停被暂扣?区城管综合执法局通知你速去认领!日前,记者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有一批电动车、摩托车因故被扣至今无人认领,超过规定期限,将依法进行报废处理。
  “近年来,为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我局加大执法力度,绝大部分车主接受处罚并领取了车辆。”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有一批2018年7月以前先行登记保存的摩托车、电动车无人认领,为规范管理造成不便,各位车主请于近期带上相关证明及身份证件,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车辆,在公示期(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30日止)满后,将依法进行报废处理,报废所得将统一上缴区财政部门。
  据了解,本次登记在册的摩托车、电动车共有42辆,以白色、黑色、红色为主,暂扣时间从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