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314期 >2018-10-24编印

我区四类登记失业人员可享社保补贴
刊发日期:2018-10-2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扬)日前,记者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区4类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后,可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或者不超过5年时长,2/3的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人员即日起可登记申请。
  据介绍,4类人员包括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不限城镇农村户籍。
  “4类人员还需符合以下灵活就业形式,才能享受社保补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就业形式包括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网约车驾驶员。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该负责人表示,即日起个体工商户雇工提供劳务协议复印件、商贩提供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平台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等资料,前往就业地的镇街社保所办理补贴申请备案登记。
  该负责人提醒,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延长至退休,之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不足3年的人员,再次满足条件可再申请,享受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