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310期 >2018-10-19编印

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刊发日期:2018-10-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鹏)10月16—17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区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曾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芳、丁传述、周鸿、陈默,副区长刘玉梅及在潼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区政府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教委、区人大各专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镇街人大负责人参加或列席。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区本级新增债券预算项目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了《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评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精神、全市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市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重庆市宪法宣誓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周德勋要求,要坚持学懂弄通做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学习贯彻入心入脑,不断深入深化,有效落地落到位。要坚持对标对表,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全市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实质,深刻认识会议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完成今年各项任务和提前谋划明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