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要闻总第123期 >2018-01-26编印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要遭哟!
两名商贩被行政拘留
刊发日期:2018-01-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欧胜涛)近日,区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在梓潼街道辖区欧鹏商业街和金海洋批发市场,有商贩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区公安局治安支队立即赶赴现场,对其进行全面搜查,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73箱。
  经民警现场查实,两名商贩都没有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严重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15日的行政拘留。
  “这批烟花没有公安局条形码,也没有安监局的封铅,这种产品是绝对不能流入市场的。因为它的安全隐患非常大。广大市民一旦发现,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保持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邹翔介绍说。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广大市民,随着春节的临近,购买烟花爆竹要通过正规渠道,以确保公共安全。如果发现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非法储存和买卖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