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123期 >2018-01-26编印

区法院为当事人司法救助解困境
免收诉讼费132.7万元 发放救助金30.6万元
刊发日期:2018-01-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马孝义通讯员周燕)“感谢法官,你们真的帮了大忙……”近日,领到司法救助金的谭婆婆通过电话向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表达浓浓的谢意。
  谭婆婆的儿子与他人发生纠纷,被他人故意伤害致死,该案附带民事赔偿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始终无法兑现。谭婆婆和孙女二人相依为命,一个年老体衰,一个未成年,二人无其他经济来源,仅靠每月400余元的低保维持生存,生活已陷入困顿不堪之境,无奈向区法院提起司法救助申请。区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经认真审查、讨论,认为两位申请人生活确实比较困难,秉着公正、公开、及时、合理的原则,决定给予其司法救助金56160元以解急难、化民忧。
  为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暖,近年来区法院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17以来,共对136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32.7万元,对14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