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18期 >2018-01-19编印

潼南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刊发日期:2018-01-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潼南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记者田茂培摄

潼南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记者田茂培摄


  

  本报讯(记者陈靖)1月18日10时15分许,区委书记曾菁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于贵生,为潼南区监察委员会挂牌。这标志着我区监委正式亮相,标志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新阶段。区领导王志杰、周德勋、张彬、江志斌参加。
  1月15日上午,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于贵生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当选后,于贵生与代表见面,面向国旗,庄严宣誓。1月16日,根据区监委主任提名,区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命了周余平、张华、钟晓飞3人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徐小林、黎晓春、李彬3人为监察委员会委员。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党的十九大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其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
  自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后,我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精准“施工”,并按照市委制定的改革方案和统一模版,形成了潼南区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明确了路径。
  我区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原则,撤销了区监察局和检察院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在区纪委监委增设纪检监察室,使执纪监督一线人员编制占到纪委监委行政编制数的75%以上。实现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建立了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互相协调、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
  随着监察委员会的成立运行,区委将继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全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区监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探索形成高效顺畅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效统一,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