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扬通讯员杨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区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河长”制监管体系建设。
“我们建立健全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规章制度6个,各级河长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坚持‘用脚步丈量河道’‘用数据治理河道’‘用制度管理河道’,努力形成上下游积极联动、左右岸紧密协作和责任共担、问题共商、目标共治的联防联治格局。目前,我区已开展综合督查3次,交办整改任务清单12份,涉及镇街6个、部门5个。”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动态巡查监督到位,我区由区河长办牵头,统一组织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开展常规性的河道动态巡查,其余河流由镇级河长组织开展河道动态巡查,区河长办不定期抽查,重点对影响河流污、浊的行为和现象进行巡查监督,对各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完善巡查台账记录,形成巡查通报8期。同时,我区严格落实每月一次河长制研判会议,具体研究分析月、旬、周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及后续推进措施,明确具体整改目标。
此外,我区还严格落实水环境监管制度,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建立了综合执法机制,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大力推进水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明晰网格化河长制责任清单。建立河长制工作微信、QQ群,开通河长制服务电话,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