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建军 通讯员 李量宇)近日,记者从古溪镇获悉,该镇按照上级相关安排部署,积极开展辖区内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普查显示,该镇共有59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区级及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1处,其他保护文物48处。为有效保护文物,该镇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全镇区级及区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工作,还与文物所在村(社)的村支书(社区党委书记)签订了文物保护协定,以将文物保护工作更好地落实到基层。
“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是历史研究的第一手史料,更是科学发明和文艺创作的重要借鉴和源泉,只有保护好文物,才能将历史文化传承下来。”古溪镇宣统委员吉睿表示,下一步,该镇将认真落实好各项文物保护政策,切实为文物保护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