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总第49期 >2017-09-20编印

对停车收费多一份理解
本报实习记者 郭伟毅
刊发日期:2017-09-2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逐渐成为家家户户除住房之外的第二个刚需性“大件儿”。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近年来,我区新增停车位6000余个,市民不再为“停车难”而发愁。但是,有了停车位,市民们又开始关注“停车收费”的问题。

停车收费政策:人人都说好 大家都点赞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正在停车的车主发现,大家都比较赞成现行的2元/车·次的收费规定。家住江北新城的车主程女士说:“停车位多了之后,道路都仿佛拓宽了很多,人走着舒坦,开车的也觉得安心。”住在老城的王先生也告诉记者:“停车位也是需要人力和物力进行前期开发以及后期经营的,适当的收费是为了让有需要的人停车方便。看似收了2元钱,却减少了挪车、剐蹭等不少麻烦和风险。”

收费管理员:“收费”免不了“服务”少不了
  “绝大部分车主还是比较支持我们的工作。”60多岁的代可志担任潼南城区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处收费员已经近4个年头了。9月15日,记者采访他时,他正在给车位上的一辆车清理落在车顶上的树叶。他告诉记者:“偶尔碰到个别不愿出停车费的车主,我们都会耐心和气的劝导他们。”记者了解到,像老代这样的收费员平时的工作职责除了旁人看得到的“收费”之外,还要提供更多不容易注意到的“服务”——“每停进来一辆车,我们都要指挥车主安全平稳的把车停好,车主下车离开后,我们也不能闲着,要替他们照看好每一辆车的安全,直到车被开走。”

市政:合理合法收费 保护双方权益
  那么停车收费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呢?记者了解到,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而路内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的一部分,政府对占用公共资源而收取一定的补偿费用,是国内外城市的普遍做法。区市政园林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区现行的收费管理办法是根据《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并由潼南区政府专题会议决定。我区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规定为: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每停放一次统一收费2元/车·次。收费时段:每天8:00—21:00。这样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共停车服务收费行为,规范车辆停放管理,改善城市形象,保护停车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停车收费,请大家多一份理解与支持,为我们的城市建设添一块砖、加一片瓦、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