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36期 >2017-08-31编印

失业险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有补贴
最高可达2500元
刊发日期:2017-08-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李扬)日前,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即日起,在我区参保缴费失业保险的企业的在岗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最高金额2500元。
  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现所在企业为“在渝注册并依法在潼南区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即当前企业不能欠费;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达到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2017年1月1日起取得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证书;取得相关证书和申请补贴时,都属于企业职工(两个企业可不同),且正常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
  具体补贴标准为: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一般和紧缺职业(工种)及目录外工种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目录中非常紧缺职业(工种)分别补贴1200元、1800元和2500元。
  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区人力社保局申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