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总第15期 >2017-08-03编印

治理噪音污染刻不容缓
刊发日期:2017-08-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李扬
  噪声不仅干扰了市民休息和睡眠、干扰了语言交流、影响了工作效率,而且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是全身性的,它不但可以引起听觉系统的变化,也可以对非听觉系统产生影响。这不是危言耸听,长期接触比较强烈的噪声,会引起病理性伤害:损害听力、有害人的心血管系统、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影响睡眠、造成疲倦。可以说治理噪声污染刻不容缓。
  治理噪音污染,应以法律制度具体化为根本。2004年,伦敦市关于噪音的法令规定:居民在使用收音机或电视机时,声音不得传出8米,家养的宠物也不得发出过大的叫声,在居民区任何人不能摁喇叭、吹哨和鸣笛。这种具体的法律规定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取长补短,我们也应不断完善城市噪音污染治理法规,让各部门权责明确,对环保、公安、交通、文化、工商等部门具体任务具体分划,使部门作为有法可依,对违反法律制造噪音的企业、个人执法必严。
  治理噪音污染,应以群众自觉为前提。很大部分生活中的噪音污染是居民自己造成的,无故的大声吵闹、电视机或收音机的超大音量播放、参加娱乐活动时的喧闹等,这些生活噪声严重扰乱了城市的宁静。意识指导行动,让广大市民意识到自己造成的噪声已经形成污染。当前,城市居民对于噪声污染的投诉不断增多,这说明市民的自我防护意识不断加强。应不断加强噪音危害、噪声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市民防治噪声的意识。另外我们每一名市民也应自觉承担起责任。
  治理噪音污染,应以科学规划城市布局为保障。科学统筹进行城市建设规划,在规划前期明确土地使用功能,合理安排城市建设布局,是防治噪声污染的一项有效措施。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该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使居民楼、办公楼、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远离噪声源,实现“闹静分开”,减轻噪声污染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