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熊潋通讯员廖燕)近日,记者从区就业局获悉,9月1日—30日期间,凡我区城镇户籍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均可到户籍所在地就业社保所,申请今年1—7月的社保补贴。
按照规定,此次补贴的对象为:申报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具体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补贴期限:“三类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为3年,首次申报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办理实名登记并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为2年。
申报社保补贴需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详询:023—4459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