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29期 >2017-08-22编印

崇龛镇
加强“两个责任”落实保障地方发展健康有序
刊发日期:2017-08-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陈靖实习记者杨潇)崇龛镇针对工程建设等领域容易滋生的潜在腐败风险,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加强“两个责任”落实,着力从制度和监管层面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让民生工程真正惠民。
  “我们经过梳理排查,发现工程建设、项目申报等领域依然存在较高廉政风险。”崇龛镇纪委书记张龙介绍,镇党委、政府多次开会研究,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出台实施了《崇龛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及政府采购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用规范的制度来达到管理的效果。
  镇纪委工作人员在项目第一次登记时,就对项目建设方负责人作例行廉政提醒,要求与镇政府签订廉政合同,告知其不得有送红包、礼金、请吃等违纪违法行为,特别将合同签订、核量计价、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加强督查,对项目建设管理、工程质量作明确要求,畅通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镇党委由专门成立的工程建设推进工作小组,对因“中梗阻”、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项目建设无法落地、有效推进的,由项目建设助推工作小组负责推进。同时镇党委领导班子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相关干部加强约谈提醒,预防吃拿卡要、贪污腐败等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对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及政府采购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是促进一个地方健康良好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民生工程真正发挥惠民作用的重要前提。”崇龛镇党委书记兰雷介绍,下一步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相关领域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