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总第21期 >2017-08-10编印

区人力社保局
开展高温津贴发放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刊发日期:2017-08-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熊潋)近期,区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万利来化工、重庆宝禾复合肥有限公司、重庆浙升科技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的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被检查企业普遍对职工防暑降温都采取了有效措施,同时大多数企业的高温津贴都按政策进行了发放。对未发放高温津贴的3家企业,区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当场对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企业按政策及时发放。
  “按照我市高温津贴标准,重庆日最高气温37℃—40℃的天气,每人每天按5元至10元标准发放,40℃以上每人每天按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发放的时间为5月—9月,共5个月。”区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胡江表示,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主要对象为建筑施工、机械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各单位是否遵守高温津贴按规定发放情况,是否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是否安排劳动者长时间从事户外劳动等。
  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使企业进一步重视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劳动者的安全,为劳动者撑起高温下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