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6期 >2017-08-01编印

区司法局
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共受理援助案件701件
刊发日期:2017-08-0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谭春兰)今年以来,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援助力度,狠抓质量建设,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据了解,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701件,办结571件,挽回或者避免经济损失525.52万。
  “为继续做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我们认真执行关于16项法律援助事项,5种情形、7类人员免予审查经济状况,9种证件(证明材料)认定为经济困难证明等规定,努力维护困难群众在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局扎实开展了专项法律援助行动。畅通农民工追讨欠薪绿色通道,帮助重庆名隆房地产开发公司、重庆荣昌区南方建筑工程公司、潼南麒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虹贝假发工艺有限公司等209名工人追索劳动报酬121万元,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避免了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出现;积极参与解决重大、群体案件。指派援助律师及时介入潼南区星光鞋厂工人因工厂停业整改请求相关待遇,文某某拖欠龙形镇经堂村、郑某某拖欠太安镇罐坝村村民土地租金等集访群访纠纷,积极将其引入诉讼渠道,维护辖区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25件集团案件,涉及391人。
  今年,区司法局还切实加强刑事案件援助力度,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和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此外,该局还强化案件结案归档管理,由援助中心和援助科负责人对办结归档案件的法律文书、案情分析等装卷材料进行初审、复审,最终做出是否准许结案、归档的决定。法律援助中心退卷整改率从2016年的50%下降到今年的20%,有力保障了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