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12期 >2017-07-28编印

购买家电留心“保质期”
刊发日期:2017-07-2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李扬)炎炎夏日,正是电风扇、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使用和销售的高峰期。记者从区工商局消委会了解到,不少市民在购买家电时,很少会去看“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使用年限等相关信息,“过期”的家电产品在使用中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应该引起重视。
  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选购家电时,应当从品牌、生产日期入手,到正规的大型超市、商场、专卖店购买,挑选有“ccc”标识、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证明齐全且售后服务有保证的品牌。在购买清仓促销家电时更需谨慎,购买时应向商家索要并保存好消费票据和售后“三包”卡,及时了解售后服务协议条款,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能够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是,样机、退市产品同样有权享受国家“三包”规定。
  该工作人员同时指出,根据我国《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规定,家用电器也有“退休”年龄,市民在购买后也要注意保养和更换,以免产生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