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期 >2017-07-18编印

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开始申报
刊发日期:2017-07-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李扬)昨日,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2016年度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启动啦!我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即日起至7月25日可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报。
  此次贴息标准:按招用的重庆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人数每人5万元计算贷款总额,以银行2016年度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贴息金额,最高贴息额度可达6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且法定代表人为重庆籍居民;安置重庆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人数达到50人以上;2016年初至申报上月,企业与招用的重庆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申报的贷款类型须为企业在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取得的已归还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在当年未享受其他财政性贴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