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新勇)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传述带领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区人大财经委成员到区财政局对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认真听取区财政局负责人关于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的情况汇报后指出,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区级收入发生变化、上级补助增加、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收入增加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的影响,应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区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调研组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理由充分且符合我区实际,是可行的。
调研组要求,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该预算调整方案,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管理,严格把握债券使用方向;严格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发挥稳定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