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02期 >2017-12-21编印

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刊发日期:2017-12-2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王鹏)12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晓芳、丁传述、周鸿、李凤英及在潼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区人大各专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列席。
  在潼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将原定于2018年1月上旬和中旬召开的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合并召开。会议届次为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15日。
  周德勋要求,各筹备组要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地推进大会各项筹备工作,保证大会顺利召开,完成各项议程;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大会筹备和服务工作;要切实担起领导责任,统筹协调好分管领域的工作,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要提前谋划,抓紧时间起草各项工作报告,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推进筹备工作;要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做好各类信息的共享,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疏漏;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做好联动应急处置预案,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和服务工作;要以崭新的精神风貌、饱满的政治热情,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