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12月12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张义强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同意重庆市潼南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