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100期 >2017-12-19编印

周德勋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第14次(扩大)会议暨2017年度第12次集中学习会上要求
落 实 责 任 严 格 执 纪
刊发日期:2017-12-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熊潋)12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第14次(扩大)会议暨2017年度第12次集中学习会。他要求,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要落实责任,严格执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芳、周鸿、陈默、李凤英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传述,区人大常委会各专委会及其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机关全体党员列席。
  会议学习了十八届中纪委报告、新修订《党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市纪委关于四起市管领导违反政治纪律的通报和区委组织部转达《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会议还研究了《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业务目标考核》《2017年区级部门(单位)人大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镇街人大工作考核办法》,部分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周德勋指出,党的作风状况,是衡量一个政党是否具有较高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评判一个政党是否值得信赖的重要依据。区人大常委会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对标对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深入查摆并着力解决自身新变异的“四风”突出问题,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他要求,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做到与中央认识一致、要求一致、行动一致,切实增强抓好“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要严守纪律,令行禁止,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地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领导干部要坚决带头执行,把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开展下去,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和“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