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欧胜涛)日前,重庆市文物局组织专家组,对我区第七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重庆市独柏寺正殿实施的消防系统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专家组实地查勘独柏寺消防工程现场,并组织召开座谈会,逐一听取设计、建设业主、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设计、管理、施工、监理等情况汇报,并结合设计方案、施工图察看了系统工程基础、结构、主体及工程系统运行各个部位,现场启动柴油发动机系统、消火栓与广播系统,查阅相关竣工资料及工程档案,就独柏寺消防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形成一致意见。专家组认为工程安装的火警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灭火器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出口系统以及发动机组等设备经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系统运行状态正常,工程基础部分消防蓄水池、水电泵房与系统管线等建设符合设计要求与消防工程规范标准,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提出要加强后期使用的人员培训及落实管理制度和责任措施,落实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确保系统工程保持完整使用。
区文物部门表示,一定按照市文物局和专家意见,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施工与设计单位加强后期使用人员的培训,确保系统工程的正常运行,保障独柏寺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
据文物部门介绍,独柏寺位于我区上和镇后沟村四社独柏寺小学内,保存正殿与后殿,正殿为元代建筑,面积130㎡;后殿为清代建筑,面积277㎡,2013年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了确保独柏寺消防安全,文物部门十分重视,2014年4月,国家文物局以(【2014】355号)文件批复了《独柏寺消防工程立项》,并下达专项经费192万元,为工程的实施提供了经费保障。